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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案例分享:医院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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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情摘要

        据送检材料载:2021年7月21日SS在A医院(以下简称“医方”)就诊,服用医方开具的药物后身体难受,经诊断为特发性颅脑高压、高血压三级极高危,双目失明等。现委托人委托我院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法医学专家论证。
    二、技术规范
        按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0103003-2011)、根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关于办理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若干意见》、《幽门螺杆菌胃炎京都全球共识解读》、《第五次全国幽门螺杆菌感染处理共识报告》、《中国国家处方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并参照《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指南》等相关内容,遵循法医学、医学科学理论并结合临床实践等,全面分析,综合审定。
    三、案例分析
        根据现有材料,结合专家会诊意见,综合分析如下:
        1.关于诊疗行为的评价
       (1)关于检查
    幽门螺旋杆菌(H.pylori )检测可采用非侵入性方法(尿素呼气试验或粪便抗原试验)检测,尿素呼气试验,包括13C 尿素呼气试验和14C 尿素呼气试验,是临床最常应用的非侵入性试验,具有H.pylori 检测准确性相对较高,操作方便和不受 H.pylori 在胃内灶性分布影响等优点。
    医方选择13C 尿素呼气试验进行检查符合诊疗常规。
       (2)关于治疗
    必要性。H.pylori 胃炎伴消化不良症状的患者,根除H.pylori 后可使部分患者的症状获得长期缓解,是优选选择;H.pylori 感染是消化性溃疡主要病因,不管溃疡是否活动和是否有并发症史,均应该检测和根除 H.pylori;H.pylori 胃炎可增加或减少胃酸分泌,根除治疗可逆转或部分逆转这些影响;根除 H.pylori 可显著改善胃黏膜炎性反应,阻止或延缓胃黏膜萎缩、肠化生发生和发展,部分逆转萎缩,“京都共识”推荐,根除 H.pylori 是 H.pylori 阳性消化不良患者的一线治疗,也即,H.pylori阳性者即给予根除治疗的策略(100%共识水平)。
    ②治疗方案。H.pylori 对克拉霉素、甲硝唑的耐药率(包括多重耐药率)呈上升趋势,原发耐药率克拉霉素为20%~50%,甲硝唑为40%~70%。H.pylori 可对这些抗生素发生二重、三重或更多重耐药。当克拉霉素和甲硝唑双重耐药率>15%时,伴同疗法也难以获得高根除率,我国报道的克拉霉素和甲硝唑双重耐药率已超过这一阈值(15%),Maastricht-5 共识不予推荐。
    目前 H.pylori 对阿莫西林(0%~5%)、四环素(0%~5%)的耐药率仍很低(100%共识水平),应用这些抗生素根除H.pylori 尚不需要顾虑是否耐药,治疗失败后仍可应用。我国目前推荐铋剂四联(PPI+铋剂+2种抗生素)作为主要的经验性治疗根除H.pylori 方案,其中四联方案中推荐的抗生素组合7种,其中包括“阿莫西林+四环素”,故,医方所选治疗方案符合诊疗常规。
    ③恶性高血压:也称急进型高血压,临床较少见,是一种可引起心、脑、肾等靶器官结构功能严重损害的临床急重症。本病特点:多见于青壮年;临床上起病急、进展快、血压升高明显,舒张压常持续130mmHg,并有头痛、视力模糊、眼底出血渗出和视盘水肿;肾脏损害突出,如未及时诊治可危及患者生命;患者往往没有内科慢性病史,起病初期只有轻微不适症状,少数患者甚至可以无任何症状。
    良性颅高压:是指脑脊液吸收障碍所致的颅内压增高征,其脑室系统、CSF解剖通路和CSF成份均正常,颅内无占位性病变。一般认为发病与内分泌功能障碍、感染、服用维生素A、肾上腺皮质激素、阿司匹林、地芬诺酯、布洛芬等相关。特点:预后较良好,进展缓慢,经对症治疗后症状可缓解、消失,部分患者可自行缓解;对心、脑、肾脏无明显靶向损害。
    经审阅病历认为,支持SS属“恶性高血压”的临床诊断。④四环素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专家共识”载明:四环素联合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1000mg,2次/d)用法用量为500mg,3次/d~4次/d,据此分析医方开具的0.75早晚各服,从药物血药浓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半衰期等综合分析,并不能认定该用药方法与说明书规定方法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四环素片使用说明书不良反应记载: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综上,据现有资料难以认定因医方过失行为与SS目前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确切因果关系,但亦不能排除服药期间四环素的不良反应(不可避免)与高颅压病情的耦合/叠加作用。
    ⑤疗程。推荐的7种经验治疗方案的临床试验均采用了14 d疗程,根除率>90%,因此尽可能将疗程延长至 14 d 应该是合适的选择。送检处方笺记载14d停药的说明不违反诊疗常规。
    ⑥复查。鉴于目前 H.pylori 根除率正处下降趋势,以及未根除者仍存在发生严重疾病的风险,因此推荐所有患者均应在根除治疗后行 H.pylori 复查,评估应在治疗完成后不少于 4 周进行。送检处方笺载明“停药一个月复查”,不违反诊疗常规。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载明:“对于35岁以上人群试行门诊首诊测血压”。
    2.病历书写不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及《处方管理办法》,如门诊病历不详;处方笺中临床诊断为“待查”,患者一般情况、临床医师签名不详等。但其与SS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3.患者自身病情特点
       (1)据XX医院病历记载,SS发病前曾有过服用减肥药物史,具体不详。
       (2)病情进展快、累及脏器多并以肾脏损害突出,虽经治疗,效果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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