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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一企业员工举报官员涉嫌巨额诈骗 仅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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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他一天不倒,我就会一直公开举报到底。”这是邢张怀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为此,他已坚持两年多公开实名举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闫月森涉嫌违法经商,与他人合伙涉嫌诈骗洛阳盈泰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等问题。

    邢张怀的公开实名举报,引起了洛阳市相关部门的关注。据悉,洛阳市相关部门通过查实,对闫月森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80多万元处理。但涉及举报人公开举报的其他涉嫌违法问题,相关部门并未做出任何处理。

    对此,举报人邢张怀认为,洛阳市相关部门对闫月森的处理完全是“避重就轻”,因为他所掌握的证据,闫月森不仅涉嫌违法违纪,而且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个公司员工,为何会实名公开举报一个政府官员呢?谈起这件事情邢张怀称,他是山东人,骨子里有种拗劲,平时在单位看到不公平的事情都是直言快语,不怕得罪人。后来公司被闫月森等人通过各种非法操作把控后,实在是看不下去,公司同事们也气愤不过,所以他就开始搜集各种证据,公开进行实名举报。

    邢张怀说:“一开始,我想着这事证据这么扎实只要一公开举报,相关部门肯定会很快介入查实,没想到举报两年多,闫月森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0多万元,举报闫月森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相关部门只字不提。对于这种结果,我完全不认可会一直举报到底。”

    据邢张怀公开实名举报的材料显示,2012年底,洛阳盈泰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和城公司)聘用张延锋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与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项目的全部事务。

    2014年12月,盈泰和城公司发现张延锋在工作中有贪污及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后将其解聘。两年后,洛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审理盈泰和城公司与龙门集团合同纠纷案件,盈泰和城公司要求龙门集团偿还向其缴纳的两个工程项目的保证金及垫付的拆迁款等合计近7000余万元。

    在此期间,盈泰和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资金紧张等原因,计划出售盈泰和城公司股权。张延锋知道后,提出想要购买,盈泰和城公司知道张延锋实力有限,就没有同意。

    2017年初,张延锋向盈泰和城公司介绍了闫月森,称闫月森是他的老师,曾任洛龙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刚退休。一直在经商搞房地产和旅游项目,实力雄厚,有意购买盈泰和城公司股权。闫月森本人也曾称,洛阳市有名的“倒盏村”旅游项目,还有宜阳县远见置业公司的“远见水岸”房地产项目,都是他开发的。

    此后,张延锋多次以介绍人的身份,带闫月森就股权转让事宜与盈泰和城公司协商。盈泰和城公司领导也到闫月森开发的旅游项目“倒盏村”进行考察,并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及房管部门等对宜阳县“远见水岸”房地产项目进行了解,确认该项目确实存在,在房管部门有手续,项目可开发的房产面积有十几万平方米。

    2017年3月1日,盈泰和城公司与闫月森达成股权转让合意,双方当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盈泰和城公司名义股东徐海波、董兴旺为甲方,闫月森称他是体制内人员,不能在合同上签字,让他的同学也是闫月森的司机时百林代替他作为乙方在协议上签字。该协议约定:盈泰和城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总价款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3300万由闫月森开发的宜阳县锦屏镇远见水岸项目的47套商品房抵充,闫月森同时承担盈泰和城公司对外债务1700万元。

    2017年3月5日,盈泰和城公司工作人员将公司营业执照、印章、财务凭证、出纳、会计、工程档案、法务档案、合同档案等,向闫月森和时百林等人进行了交接,双方签订了书面的交接手续。

    同年3月20日,盈泰和城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信息变更,法定代表人和全部股权均变更为时百林。两日后,盈泰和城公司陆续与远见置业对接,接收远见水岸项目的房产。

    2017年6月28日,我们签收远见置业公司交付的8套房产。但事实上,签字确认材料中的8套房子中前7套房子完成了交付,第8套房子没有办理正式的购房合同,没有正式交付。

    此后,我们一直向闫月森催要剩余的房产,但闫月森却说不能再提供房产了,原因是公司股权早就转让给张延锋了。

    闫月森还说,从一开始想买股权的就是张延锋,时百林取得股权后不久,就把股权全部转给了张延锋。

    我们这时认为已经被张延锋和闫月森、时百林合伙骗了,立即安排人调查盈泰公司股权变更情况,以及与龙门集团的诉讼情况。经调查后发现:2017年8月1日,时百林把盈泰和城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张延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由时百林变更为张延锋。

    2017年12月4日,洛阳中院作出(2016)豫03民初89号判决书和(2016)豫03民初90号判决书,判决龙门旅游集团分别支付盈泰和城公司1700多万和1300多万元,合计3263万余元。半个月后,盈泰和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延锋变更为张延锋的岳父赵玉亮。

    2018年1月至4月,盈泰和城公司分多次收到龙门旅游集团履行法院判决的款项共32623307.4元。该资金在到账后均立即被转到已经不是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张延锋个人账户和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张延锋的个人债务、消费及理财使用。同年9月,我们告知闫月森了解到的上述情况,表示要到公安机关和纪委控告其涉嫌犯罪。

    同年10月2日,闫月森、刘某、张一飞(洛阳市今生金融经济研究院负责人)、仝国峰(公司法务顾问)等人在一起商谈事情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录音。该录音内容显示,闫月森说,当初股权转让合同是张延锋起草的,合同附件中列的房子也是张延锋编的,里面的67号楼的37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我们表示,如果闫月森和张延锋能把钱退回可以不予追究其他责任。

    这次商谈一周后,闫月森通过远见置业法定代表人袁振海给我们转账230万元(显示以借款名义)。2019年1月7日,闫月森再次通过远见置业法定代表人袁振海给我们转账70万元(显示以借款名义)。以上两笔合计300万元。此后,闫月森和张延锋拒绝继续归还盈泰和城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

    2019年1月,我们在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报案。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张延锋以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此后公安机关向西工区检察院申请逮捕,西工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将张延锋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

    2021年7月份,公安机关第二次报请西工区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再次不予批捕,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同年9月下旬,盈泰和城公司原工作人员王动向洛阳市纪委举报闫月森涉嫌违法经商及合同诈骗的情况,洛阳市纪委立案调查。

    2022年9月8日,洛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约见王动,反馈对闫月森举报的调查情况:1、查实了闫月森经商办企业的事实,准备就该问题进行处罚。2、闫月森参与盈泰和城公司诈骗情况,由纪委督促公安、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

    其后,公安机关委托河南德尚会计师事务所对张延锋涉案资金流向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报告显示,龙门集团执行法院判决支付给洛阳盈泰和城公司的32623307.4元,在被转入张延锋个人账号及张延锋工作人员账户之后,没有用于该公司的经营及还债,而是用于个人消费、还债及理财使用。

    邢张怀表示,闫月森明知张延锋是实际购买股权人并计划通过诉讼非法获利的情况下,仍然向盈泰和城公司编造其购买股权的事实,骗取盈泰和城公司信任,让时百林作为其白手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合同,然后又同意时百林将股权转让给张延锋,协助张延锋骗取股权,获利32623307.4元非法所得。

    盈泰和城公司同意把股权转让,主要是认为购买股权的是闫月森,其党员干部的身份以及拥有巨额资产,是盈泰和城公司决定转让股权的主要原因。股权转让合同上闫月森让时百林代替他签字,但不改变闫月森是真实的合同相对人的事实,因为时百林并不拥有远见置业公司的控制权,也不拥有合同中列明的47套房屋的产权。但是后来,闫月森又授意时百林与张延锋签订一份《委托持股协议书》,意图掩盖时百林作为他的白手套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的事实。并且,在盈泰和城公司向有关部门控告举报后,闫月森又向我们支付300万元,想以此求得我们的谅解,不再对他进行控告。

    邢张怀认为,以上事实能够证明,闫月森在整个案件中起主要作用。如果没有他的参与,张延锋无法骗取盈泰和城公司的信任,也无法骗取涉案的股权。

    今年2月6日,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正式以诈骗罪批捕了张延锋。

    邢张怀对此表示,目前闫月森、时百林两人均处于非羁押状态。依法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闫月森、时百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防止两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相关机关应及时冻结其违法所得,同时追究在本案中干预司法的人员,如果不是这些人的干预,这个案件也不会历经多年没有一个结果。来源
    http://www.jrhxw.org.cn/benwangqiuzhen/2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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