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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2024-04-24 21:18:16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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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月24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案)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写入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入会路径。

    近年来,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安徽省创新入会渠道,采取网上入会、“扫码”入会等,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截至2023年底,安徽省累计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8020家、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93.56万人。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依据上位法、中央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实际,增加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权益保障的相关条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安徽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徐发成说,如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可以加入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工会”,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入会路径。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注重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可以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者行业代表组织签订集体合同等。同时,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明确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拓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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