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日电: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联合对外公布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
据介绍,当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统一了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同时,通知规范了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熊猫债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
此外,通知完善了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通知还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举报负责人:田站长(账号昵称乡村发展网);举报电话:023-72261733;举报邮箱:773987997@qq.com;
业务联系手机/微信: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公司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1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涪路兴涪公寓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