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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撞死违拆干部获刑12年,将上诉追究死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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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青年时报讯(记者 张晶晶)2月8日,“河南漯河包片干部凌晨带队拆迁被撞身亡案”今日上午一审宣判,漯河市中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撞人者王峥有期徒刑12年。记者了解到,2月7日,该案宣判前一天,许昌市中院一审判决郾城区政府对王峥父母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我希望无论是我的家庭还是全社会,都能从这个悲剧的事件中接受教训。能够追查始作俑者以及强拆事件最后的幕后真凶。使这个社会以后不再出现这样的悲剧,我相信世界会更美好,没有悲剧。”当天下午,当事人王铮父亲王恩中在接受河南青年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继续上诉,诉请追究死者个人死亡责任。

    河南男子撞死拆迁人员获刑12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3日凌晨,漯河市郾城区小李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李翠玲房屋进行强行拆除。凌晨2点,王铮从母亲李翠玲处得知该情况,随即驾车赶往拆迁现场,并且在此过程中报警。

    到现场后王峥未见到出警民警,再次拨打报警电话。报警过程中,王峥情绪十分激动,多次扬言要开车撞死拆迁人员。

    随后王峥立即返回其停车处,驾车高速冲向拆迁现场保安人员组成的人墙。冲出人墙后,继续高速向前行驶,致拆迁工作人员胡华东当场被撞身亡,后车辆撞停在现场出警民警正前方的砖渣堆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峥因不满其父母房屋被强制拆除,恼怒之下驾车高速冲撞人群,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辩护人认为,王峥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其驾车冲入现场的目的是想突破强拆人员,解救其父亲,不追求也不放任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

    辩护人还认为,王峥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且政府的违法强制拆迁行为是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应酌情相应减轻王峥的罪责。

    最终,法院未采纳王峥没有撞死人的故意以及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的辩护意见。

    2月8日,王峥父亲王恩中在接受河南青年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判决未追究死者个人的死亡责任,他们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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