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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岁男童被狗咬死:对方只愿赔40多万,尚未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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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家步行到公交站,只有数百米的距离,中途却遭同村邻居家养的狗撕咬,重庆奉节县8岁的男孩小博倒在了上学路上。(极目新闻此前报道)4月24日晚,极目新闻记者从小博的家属处获悉,当地政府已组织小博家属和狗主人一方协调,小博家属索赔92万元,对方只愿意赔40多万元,尚未协商一致。

      4月24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小博的叔爷爷刘先生。他介绍,自己也住在长岭社区,小博的父母在山东打工,奶奶在重庆帮小博叔叔带孩子,小博和弟弟平时都由爷爷照料。狗主人家离小博家有200多米,位于马路边,他家里养了三只狗,其中只有一只狗拴着。这些狗平时很凶,曾经村里另一村民家的狗咬死。

      每天早上,爷爷都会送小博到公交站,看着他上车。但当天爷爷发现公交卡未带,中途回家拿公交卡,结果发生意外。事发后,小博的父母也从山东赶回老家,一家人备受打击,茶饭不思,睡不安稳。

      事发后,当地政府部门介入协调,曾组织小博家人和狗主人家属协商赔偿问题。因为在当地,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小博的父亲认为,小博长期在城里读书,应该按城镇户口的标准进行赔偿,要求对方赔偿92万元。但对方表示赔不起这么多钱,只能赔40多万元。因为双方存在较大的分歧,尚未协商一致。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目前在我国一些地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但也有一些地区已开始试点,统一赔偿标准。小博如长期在城里读小学,家属可以主张要求按城镇户口标准来赔偿。至于具体金额,则需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来源:楚天都市报 极目新闻记者 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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