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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助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 弥春农业 2022-08-07 17:3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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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旭 通讯员刘国耀)记者近日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抬高经济高质量发展底板,辽宁制定《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就充分发挥就业促进作用、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工匠技能人才、统筹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坚持共建共享共治理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6个方面26条措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扶持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工等自主创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支持新就业形态和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在县域内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和平台经济,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

      指导制定符合县域特点的人才政策,制定更加开放精准的人才政策。加快县域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深入落实“兴辽英才计划”,重点培养一批能够长期扎根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企业优秀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大基层一线人才培训力度,培养县域经济发展急需人才。

      与此同时,培养工匠技能人才,加大技能援企培训力度,对接县域内重大工程项目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编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参考目录,加强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年支持包括县域内企业在内的辽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补贴性培训20万人次,开展急需紧缺工种培训5万人次,培养新型学徒1万人以上,发放职业培训券10万张以上。加强县域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涉农建设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支持技工院校增设涉农专业和工艺班,支持县域企业着力培养打造高中端技能人才队伍,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此外,坚持共建共享共治理念,为维护县域内劳动者权益提供坚实保障。开展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新建一批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督促县域内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推动仲裁普法专项行动,强化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季”行动,推动“三金三制”全覆盖,完善“四清零、四兜底”办案机制,确保新增欠薪案件及时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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