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昨天下午17点30左右,在去丛林的路上,看见一起车辆擦挂事故,事故发生在紫微村青龙嘴至村委办公室之间的一个垃圾回收点处,事故现场示意图如下:
事故小轿车在由紫薇村委向涪陵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与到该垃圾站收取垃圾的三轮车发生擦挂,事故造成两车车身受损,三轮车驾驶员受伤的小事故,擦挂发生时,三轮车正在掉头到垃圾站收取垃圾,车头已超越路中线,事故并未造成重大损失,最后交警出了现场,报了保险公司,处理完结,事故现场图片如下:
今天发布该问文章的原因是因为现场责任归谁,现场围观者对责任归属出现了几种声音:
第一种,小轿车无责任;
第二种,三轮车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种,小轿车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种,都有责任,各半。
那么那种声音才对?发出来就是看大家对该事故的责任分析。
个人认为:事故小轿车承担主要责任!
其原因有四:
一、事故发生地点为十字路口和民宿居住区,轿车在通过该路段时应该减速慢行。
二、事故发生路段视线良好,并无遮挡,能在百米外看清道路障碍和状况,事故发生说明当时小轿车驾驶员并未观察和注意道路前面的状况,为注意力不集中驾驶。
三、擦挂发生后,小轿车紧急制动滑行20米才停止,说明事故发生时,小轿车的行驶速度不低于60Kg每小时,这在这条道上属于超速行驶。
四、事故三轮车掉头地段,并非禁止掉头路线,不属于违规掉头,擦挂发生时,三轮车车头已经超过路中间线很多,说明他早于轿车进入该路段;另三轮车证照齐,保险全,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无违规操作。
综上所述,该起擦挂事故,小轿车承担主要责任!
不知道各位对这次事故的责任归属有和不同见解?谁我的分析持有那些不同看法?可以留言评论区,分享给大家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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