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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墩
    • 大道 2020-11-28 09:25 09:25 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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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8日,陵水县政府按57983元/亩征用大墩村农民联产承包责任田1543.2亩,大墩村委及主任李国孩不经承包户主同意,双方也不解约,擅自剥夺承包户承包责任田使用权益;据琼府[2014]36号文件精神,征用责任田当年补偿标准是103546元/亩,村委及村主任的违规做法,致使大墩农民损失近8千万元,损害承包人权益;第二、大墩村委及主任李国孩长期把控大墩集体土地发包权力,不仅发包土地中饱私囊,还低价以34789元/亩把大墩村6278.7亩集体土地当作国有建设用地受征,致使大墩村民集体财产损失约1.46亿[(57983元—34789元)X6278.7元/亩]=1.46亿元;大墩村委及李主任的违规操作不仅损害联产承包责任的财产及权益,让受损人在中铁十六局修路通过自家责任田维权时被拘受害,而且还致使大墩村集体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更让人愤慨的是,2010年之前,他们已把大墩村几千亩坡地长期发包,不仅私占发包地租款,还与承包坡地老板(外地人)分脏村集体财产3.13亿的征地青苗补偿款。国家征地开发建设,本意让当地农民生活好起来,可是,征地款及村集体青苗补偿款等却让"蝇官“贪了,黑恶势力分子占了,村民生活怎会红红火火?怎能高高兴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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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道 村民 2020-11-28 13:47 13:47
      华为
      1楼
      一是大墩村集体土地发包所得财产流失,二是大墩村民责任田权益受到损害,三是大墩村集体土地征用财产损失巨大;他是个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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