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来,随着信访新形势的出现,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在解决群众上访事项、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信访救助专项资金意即专门用于信访救助的资金,旨在解决事关民生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的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杞县信访局从2016年到2020年,共使用信访救助资金214.1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59件。其中:2016年使用信访救助资金32.1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12件;2017年使用信访救助资金37.6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8件;2018年使用信访救助资金62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11件;2019年使用信访救助资金27.6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8件;2020年使用信访救助资金54.8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20件。
杞县信访局利用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在化解特殊疑难信访件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既有效的化解了信访事项,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能在扶危济困、有效解决信访者生活困难的同时,加强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
为了实现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功能效益最大化,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让有限的资金能化解更多的疑难信访问题。必须掌握以下四点:
(一)信访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信访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坚持“突出疑难 、个案救助、解决问题、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凡属普遍性问题,需要靠统一政策来解决的,均不得使用信访专项资金。
(二)信访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
1、难以划分和落实责任主体,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信访个案;
2、法度政策之外,情理之中,因长期信访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信访个案;
3、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等涉及多个责任主体的信访个案;
4、诉求时间长,解决问题的客观依据缺失,但信访人生活确有实际困难,且属于民政部门救济范围之外或救济措施难以落实的信访个案;
5、信访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生活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救助的;
6、其他特殊疑难信访个案。
(三)对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的严格审查。
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的审查工作由县信访局负责,具体按以下程序操作:
1、信访人申请:提供申请报告、接受救助后愿意息访息诉的承诺材料、救助对象呈报表(包括信访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信访事项基本情况、救助理由、申报金额及依据)、村(社区)开具并经主管单位(乡镇、街道、单位)签署审核证明意见的关于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就业状况、收入情况和生活困难现状的证明、以及信访案件评审意见、生效法律文书等其他相关资料;
2、信访部门受理审核:信访局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对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于调查核实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批;
3、领导审批:根据县信访局对特殊疑难信访个案调查核实的情况,县信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县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四)信访救助专项资金的使用。
县财政部门根据县信访联席会议的审批意见将救助资金下达给信访局,信访人签订息访息诉协议书后,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信访人。当事人在接受信访专项资金救助期间出现重访、缠访、闹访等情况,要立即停止救助,并追回已领取资金。
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信访局按照适度救助的原则合理确定具体数额,并将救助与落实政策、化解矛盾、疏导教育、包案稳控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确保问题解决、息访息诉,充分发挥信访救助专项资金效益。
通过建立实施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制度,有效化解了大量的信访疑难案件。启示有四:
启示一:创建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制度是实施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思想的重要体现。人民信访工作思想彰显了坚定的人民立场,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遵循。杞县处于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虽然经济总量不大,财政状况又十分紧张,但在解决信访问题上舍得投入,能够从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创建并坚持信访专项救助资金机制。不仅维护了群众合理诉求,而且进一步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启示二:创建信访专项救助资金制度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重要举措。信访实践证明,大多数信访诉求都是经济诉求,也必须通过经济手段来解决。杞县自2016年建立实施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制度以来,县政府连续投入、持续用力,积极利用经济手段化解各种疑难复杂案件,工作效果非常明显。
启示三:创建信访专项救助资金制度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大胆尝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杞县建立实施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制度,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所在,把“事要解决”放在新时代改革攻坚发展的重要位置,敢于创新、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启示四:持续落实信访专项救助资金制度是化解人民群众信访矛盾的重要保障。“制度的生命力贵在落实。”实施信访救助专项资金机制是一项利民之举,更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措施。只有地方党委政府持之以恒把实施信访救助专项资金机制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广大信访群众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才能确保权力和责任不任性,没有真空地带,让专项救助资金机制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最大效益。
(杞县信访局 朱广志 供稿)(吴丙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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