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更“受宠”!2021新规落地,2类农房“取消确权”!望周知
为了提升闲置宅基地资源利用率,进一步释放土地价值,近些年来国家推动了诸如三权分置、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不动产确权登记等等一系列的土地改革措施。在土地制度不断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户意识到宅基地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国家不遗余力的扶持乡村经济发展,也得以让宅基地价值不断攀升!不夸张地说,作为“两块地”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宅基地及其附属价值已然成为农户家庭当中非常宝贵的一笔财富,农村户口也因土地的升值而变得越来越“受宠”!
依照国家政策要求,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基本工作要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的工作也在广东、湖南、江苏等省市开启第一批试点。按照相关专家的话来讲,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及房屋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属关系将更加明确,这是宅基地价值不断释放的第一步,也是接下来开展一系列宅基地改革措施的基础。当然,与承包地确权类似,宅基地一旦出现如下几种情况,其确权工作恐也会受阻!
①宅基地权属尚不明确的,在确权过程中会被视为“权属关系不明确”,不能参与确权;
②宅基地长期闲置没有得以有效利用的,往往也不能参与确权,甚至存在被集体收回的可能;③宅基地房屋年久失修,且找不到相关责任人的,也会被视为“问题宅基地”,无法确权。
通过确权工作的开展,使广大农民朋友清楚的了解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资格权,一般情况下,村集体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人;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村民(农户)具有认定为宅基地资格权资格;自建房房主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而且,随着《民法典》的生效实施,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房屋的形式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且被法律所承认。不过,在这里依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宅基地出现如下2类违规,同样面临不能参与房地一体化确权颁证的风险。
①“一户多宅”或“超占宅基地”往往会影响确权工作的开展,依照政策要求,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与使用需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旦违反则属于违规。同样的,超占宅基地虽然目前来看并不算什么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一部分地区已经率先开展超占宅基地“付费”使用的可行性举措,有专家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②私搭乱建且不符合乡村整体建设规划的违建房屋原则上也是参与不了不动产确权登记的,而且,依照国家及当地的政策要求,此类违建房屋需要限期内整改或强制拆除,以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因此,如果你家中有这类问题房屋的话,小编建议还是趁早整改,否则注定会面临更大损失。
综上所述,宅基地作为农村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推动一系列改革措施的背景下,其价值注定会不断攀升!未来,农民手中的宅基地资源不仅能够通过自愿退出兑换成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补偿款,还能够通过不动产确权登记证书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解决燃眉之急。因此,我们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重视宅基地,千万不要再无故闲置或私搭乱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