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涪陵区教委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精神,为切实规范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在城七校兴涪校区举办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对象为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辖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校级分管领导和学分登记员各1名;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员1名。
本次培训,区教委宣教科科长陈茂胜传达了教育改革中继续教育的学分管理办法和考核意见,强调了本次培训的目的意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任但松健作了政策解读,区教委宣教科副科长黄朝福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并强调工作实施步聚,做好学分登记工作,对各校学分登记员作了专门的技术培训。
由此次学分登记培训看出,在职教师必须活到老学到老,年年充电,月月充电,基本保证每学年的各种培训学习不低于90学时25学分,才能达到要求。全体教师一定要利用工作之余,抓住时间多学习多充电,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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