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澎海财务温馨提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季度30万)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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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澎海财务温馨提示: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季度30万)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

    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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