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村讯】一是“线上+线下”强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线上对水产病害、风险监测合格率、水生野生动物数量及渔船实时动态等情况进行监测,线下督促各主体落实“三项记录”、“标识使用”及禁用违禁兽药、休药期等制度,实现1750家规模养殖户、64家人工繁育经营主体、11艘海洋渔船、1028艘内陆渔船日常监管全覆盖。二是“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强执法。以初级水产品、水生野生动物、渔船三大领域为重点,开展“渔业投入品”、“清风”、“清网”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禁(停)用药物、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渔船违反禁渔期规定擅自外出捕捞等行为。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0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84家次、渔船294艘,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1艘,整改隐患5处,办理案件52起,结案49起,司法移送1起,罚款11.78万元。三是“普法+救助”强保护。坚持宣传和执法同步,通过集中座谈,现场咨询和印发资料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全市已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740余份,救助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墨西哥钝口螈1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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