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实施社会车辆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第一阶段:自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每辆分别给予0.5~3.0万元不等的奖励。第二阶段: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及2013年至2017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每辆分别给予1.3~5.7万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负责人:田站长(账号昵称乡村发展网);举报电话:023-72261733;举报邮箱:773987997@qq.com;
业务联系手机/微信: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公司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1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涪路兴涪公寓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