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村讯】截至6月30日24时,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正式结束。自3月1日以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禁渔期制度,不断加强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增殖,促进渔业合理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禁渔期间,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深入谋划各项工作,联合沿岸属地乡镇等力量,运用无人机等高新设备开展全覆盖、高密度水域巡查、清网等行动。同时,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禁渔制度宣传,普及禁渔要求,树立禁渔观念。截至禁渔期结束,累计开展执法行动44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出动无人机20架次,取缔违禁渔具1750顶;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起(司法移送1起)。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违法案件率日益下降、渔业资源增殖环境日趋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持续推进内河执法检查和生态保护,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保障内河水域生态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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