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乡村讯】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延川县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纪委监督、部门指导、镇街主抓、村组落实、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章法,落实各项措施,深入整治集体资产处置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收集各类经济合同3169份,村均合同份数19.4份,涉及金额1.11亿元,录入小程序2992份,镇街初审1445份,县级专班审查合同958份,审查出问题合同318份,其中程序不规范合同183份、超期合同74分、低价发包合同2份、无偿占有集体资产合同1份、违约合同2份,现已整改112份,追缴合同欠款34.6万元,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通过合同清理专项行动,有效地保护了集体资产安全,提高了农村集体收益水平,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在组织和责任上全面压实。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了县委农办主任、县纪委监委书记“双组长”负责制,自然资源、司法、审计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延川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延川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补充方案》、《延川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专项监督方案》,确保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工作专班先后召开专项推进会议6次,专项调度会议2次,开展业务培训会22次540人次,全面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职责、研究工作措施。各部门、镇街(社管中心)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结合自身实际,列出任务清单、工作要求,确保了合同收集、审查、整改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夯实包抓责任。要求每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重点村、每个部门领导包抓一个一般村、每个村有一名科级领导包抓,通过领导负责“一对一”包村制,实现了领导包抓全覆盖,确保责任清晰、工作有序、落实有效。
坚持目标、问题、结果“三个导向”,紧盯“三个明确”,严防专项行动打乱仗、跑偏道。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管理过程中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监督缺失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求各村建立合同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二是明确工作思路。按照“收得齐”“查得出”“改得了”工作思路,紧盯重要工作环节,采取“村收集、镇(街)初审、县审核”的方法,各镇街(社管中心)及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一体推进,形成了全县“一盘棋”的局面。在清收阶段,对照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合同应收尽收;在审查阶段,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列出审查任务清单,各镇街在合同初审时按照审查任务清单逐项进行初审上传,确保了合同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在整改阶段,采取问题现场交办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合同,由业务部门现场交办,限期整改。三是明确工作方法。立足工作部署、集中清查、联合审查、集中整改、总结完善五个阶段,靠实一村“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三台账一制度”机制,即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建立清查摸底、问题梳理和问题整改三类台账,落实问题整治清单销号制度。抽调成员单位业务干部,采取集体联合办公的方式,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专项审核审查,在确保经济合同安全性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审查的工作效率;聘用2名律师对全县经济合同进行复审,进一步确保经济合同的合法合规;邀请县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开展档案管理培训,规范了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档案资料的管理。成立县级督查指导组,到村组进行实地指导和跟踪督导,确保合同清收和问题整改同步推进。
充分调动“三股力量”,全力保障专项行动工作质效。一是发挥宣传指导引领力。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村村通”大喇叭和微信等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开展了全覆盖、多角度的宣传动员,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51幅、宣传标语220余条,发放彩页12000余份,印发《土地合同承包管理办法》15000本;在各村组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箱,广泛收集线索。同时,在县级新闻平台发布10篇以上工作信息,利用网络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二是发挥镇村主体推动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主抓在镇街、落实在村组,各镇街(社管中心)、行政村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张贴了公示公告、签订了干部承诺书、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业务培训会、成立了业务指导组,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指导、协调解决,先后化解农民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6个,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发挥纪委监委督导力。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指导督导组,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指导督导制度,从严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失职失责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在县镇村分别设立举报信箱及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先后开展专项指导督导6次,查办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问题33个,立案审查调查党员村干部2人,组织处理1人,追回村集体土地125.5亩,挽回经济损失34.6万元。
举报负责人:田站长(账号昵称乡村发展网);举报电话:023-72261733;举报邮箱:773987997@qq.com;
业务联系手机/微信: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公司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1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涪路兴涪公寓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