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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核减6名司局长职数,发生了什么?
2023-10-15 14:36:15 2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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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央行的职能调整也最终落定。

    10月12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央行不再保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不再承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责,但央行对互联网金融、房地产金融等职责,划入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局。

    不再保留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央行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划转出的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划转,相应核减中国人民银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内设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中央金融委出世

    3月16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磅发布,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两大机构同时掀起了盖头。

    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目的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

    此次金融改革,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而即将走入历史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于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宣布设立,旨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2017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当时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为了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发展。

    随着中央金融委的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也转到了党中央的这个新设机构。原本设在央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也随之走进历史。

    统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这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建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建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意味着过去分别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承担的消费者保护职能,统一划归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这也意味着,央行不再保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实际上,在今年的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就建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建言献策。两位人大代表——央行沈阳大区行行长付喜国、央行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都对此提出了建议。

    金鹏辉在提案中表示,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统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监管标准,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防风险、促民生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他认为,构建全面覆盖、权威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体系,加强行为监管,为金融经营主体开展经营行为设置“红绿灯”。进一步明确金融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权限,在坚持中央对金融业管理主导地位的原则下,明晰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金融控股原来归人民银行监管,现在移交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意味着,不管是以金融主体发起的金融控股,还是以其他非金融主体发起的金融控股公司,都纳入到一个机构来进行监管,有助于实现监管行为的统一,避免监管套利。

    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主要职责调整

    (一)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

    (一)将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

    (三)宏观审慎管理局不再承担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将金融市场司承担的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三、关于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

    根据职责划转,相应核减中国人民银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内设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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