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刘燕忠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资金交易中心债券业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原巡视员刘燕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本溪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燕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燕忠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资金交易中心债券业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刘燕忠曾任农行香港分行副行长,2013年,中国农业银行悉尼分行开业,刘燕忠担任该分行总经理。今年3月21日,刘燕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和辽宁省本溪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20日,刘燕忠被“双开”。
举报负责人:田站长(账号昵称乡村发展网);举报电话:023-72261733;举报邮箱:773987997@qq.com;
业务联系手机/微信: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公司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1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涪路兴涪公寓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