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村讯】清风育廉行致远,厚植清廉底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举措。近年来,海宁市迭代深化“五廉协同”行动,在强基示范、多维监督、数字赋能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近期举行的全省清廉村居建设“局长说”PK中,海宁市在全省22个参赛单位中排名第三,获得二等奖。
突出“示范促廉”,铆足上下联动“一股劲”。推进“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今年有13个村社获评省级“红色根脉”强基示范村社,以组织整体创强引领清廉村居建设。印发《海宁市清廉村居指数测评办法(试行)》,明确5大类30项量化评价指标,全市70%以上村社达到清廉村居标准,其中博儒桥村“四共四筹”和桃园村“每人一把钥匙”相关做法获新华网和浙江日报点赞。
突出“制度固廉”,用好规章规范“一把尺”。出台《关于推行组级“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绘制5张“微权力”运行图,建立健全最小单元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小微权力清单“36条”2.0和村社“一把手”权力运行12项监督举措,划清村社规范履职的“雷区”和“红线”,2022年农村基层越级信访数量同比下降20%。
突出“监督守廉”,织密风险防控“一张网”。打造村级治理“监督站”、廉情民意“收集站”、廉洁文化“宣传站”,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民门口。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督促村社收回欠缴房租1882万元。
突出“数字助廉”,下好智慧监督“一盘棋”。全省首创农村集体“三资”监测中心,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已处置亮灯预警1.97万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关注函》等15份。海宁农村产权交易作为全省首批先行先试,全面上线,已累计累计完成产权交易8467宗,成交额22.31亿元。持续推进基层公权力与浙农经管两个系统多跨协同,浙农经管CAE指数96.46分,连续保持全省第一。
突出“清风护廉”,凝聚基层治理“一条心”。打造“浙江有礼 文明潮城”实践品牌,开展廉洁家庭、最美家庭等选树,营造崇廉新氛围。举办“清廉村居大家谈”系列活动,涌现了“双丰清风侠”“李家播报”“红友众管微治”“东长廉名片”等特色模式。
下一步,海宁将奋力打好“五廉协同”组合拳,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提档升级,到2025年,实现海宁市级清廉村居全覆盖,进一步夯实乡村治理“廉基础”、强化乡村振兴“廉动力”,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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