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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000">安徽亳州市:“四事四权”工作法将纠纷化解在基层</font>
2023-12-28 19:59:00 26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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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曾莹莹 刘景侠

      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安徽省亳州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27个乡镇(街道)、279个村(社区)试点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即通过网格管事、“五老”调事、支部说事、群众议事,保障群众对村(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网格管事方面,“四事四权”工作法的试点村(社区)推行网格化治理,实现基层一张网治理。聘任网格员,由村(社区)“两委”担任网格长。网格员化身“服务员”“宣传员”“排查员”,走村入户开展巡查走访,收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跟进反馈结果。

      在“五老”调事方面,试点村(社区)充分调动“五老(即老干部、老党员、老政法、老教师、老模范)”积极性,设立“五老工作室”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在支部说事方面,试点村(社区)构建“党建+网格”模式,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村(社区)党组织通过召开“网格党支部+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会议,按照大事共议、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实事共办“五事联处”机制,解决群众难题。

      在群众议事方面,试点村(社区)不定期召开“唠嗑会”“马扎会”等群众议事会议,群众在议事会议上谈矛盾和心结,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各种形式的群众议事会议畅通了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有利于及时传递基层矛盾纠纷信息,群策群力化解矛盾。

      亳州市通过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让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共建,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理得好”,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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