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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浦东支公司代理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两年
2023-12-29 20:38:35 25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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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3〕107号,郭建忠(时任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市浦东支公司代理人)(简称:中国人寿),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郭建忠(时任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市浦东支公司代理人)禁止进入保险业两年。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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