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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市松江支公司代理人张根跃被禁止进入保险业两年
2023-12-29 20:38:38 26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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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3〕106号,张根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市松江支公司代理人)(简称:中国人寿),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张根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市松江支公司代理人)作出禁止进入保险业两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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