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乡村讯】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引领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示范优案”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采取市区两级分级评选的方式,对2023年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事)件进行综合评定,经评选,《天津某种业有限公司未经检疫调运番茄种子案》和《魏某某、林某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案》作为农业农村系统“示范优案”参评天津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示范优案”。通过组织开展“示范优案”评选,不断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有效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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