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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
2024-03-09 19:41:44 2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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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乡村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市农业农村委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委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全力聚焦农业机械安全和渔业船舶安全两大领域,印发相关通知提醒,对渔业安全、节后农业领域复工复产以及“春耕备耕”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成立市农业有害生物防治队、市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两支市级应急管理队伍,建立节日期间“日报告”制度,局级领导带队多次对相关涉农区的动物防疫公路检查站和渔港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月份,先后开展督导检查13组次、29人次,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对我市5座渔港和出海渔船开展不间断的执法检查,通过信息化平台24小时监测我市相关海域海上渔船作业情况,实地检查各渔港消防设施设备、应急人员备勤情况,确保渔港渔船作业安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第一时间发送海上大风蓝色预警、寒潮天气防范应对通知等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提示,加强渔港内巡视巡查工作,避免停泊渔船遭遇风损、冰损事故,指导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应对冬季大风和低温风暴潮天气。

    三是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督导。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涉农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抽查农机合作社,排查安全隐患,发放《致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的政策法规宣传告知书》,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月份,开展执法督导5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抽查农机合作社7家,全市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39家,发放宣传告知书78份。

    通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扎实履行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职能,进一步强化对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监管,提升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保障“春耕备耕”顺利推进、维护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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