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我们不断接到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广宁村村民王美琴的来信,反映她家房子在广宁村支书郭玉妹的唆使下竟然被人偷偷拆掉,损失了二十多万元财产的情况。王美琴虽多次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但有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打太极而不作为,给王美琴及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巨大的心理负担。
问题始末:王美琴是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广宁村村民,身份证号码:321124196310061749。她反映自己居住了三十几年的房子在广宁村支书郭玉妹的唆使下被郭玉妹小叔子孔凡荣于2018年1月15日被偷偷扒掉了,直接导致王美琴二十多万元的财产损失。期间王美琴数次到村上街道办等上级单位申诉。但到目前为止,没有结果。整个过程都是以郭玉妹为首的广宁村实施的,被拆后的土地又卖给了郭玉妹的娘家侄子搞商业开发,在王美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开发商郭道平也就是郭玉妹的亲侄急于开发动工,组织机械对王美琴的宅基地进行强行清场,致使居住房屋被毁,财产被掩埋。
目前状况:时至今日,经过王美琴的坚持申诉和努力,她终于拿到了协调来的十来万元可怜的拆迁款,但她的居住、补偿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让王美琴始终不服的是,她是房子唯一产权人,没有产权的人能安置宅基地,而王美琴有产权的人就不能拥有宅基地,天理何存。王美琴诉称的广宁村所在的三茅街道和市政府信访局等单位都还在维护着村里的所谓利益,没有彻底合理的解决她的居住及补偿问题,这成了王美琴心里挥不去的梦魇和痛。
编后语:法律是社会公正的基石,是保障人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中,崇尚法律,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但时至今日,在有些领域仍然存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和基层相关领导相关部门依然存在严重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一些事件的处理结果不公正、不公平,损害的就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真心希望我们的法治工作者们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既为发展保驾护航,又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以彰显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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