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乡村讯】海南日报记者陈彬
3月21日,海南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文昌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全省256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7.33亿元(不含政府补助性收入),同比增长7.1%,涌现了一批经济强村,催生了一批富民产业,形成了一批发展模式。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组织开展了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行动,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基培优行动,为全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路子。
我省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摸清村集体家底、明晰农村各类产权归属、赋予了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全省共核定农村集体资产269.4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0.17亿元;累计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96.7万本;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近600万人,按户发放股权证110万余本;登记赋码集体经济组织24666个。2023年,全省256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7.33亿元(不含政府补助性收入),同比增长7.1%;其中,62.7%的村集体收入超过10万元,收入超50万元的村集体有317个。
会议强调,今年要开展好“五抓五促”,提升海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一是抓村链融合,促进集体产业发展。把村集体融入产业链发展的主赛道,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融入产业链中一体推进,与产业链企业主体融合发展,尤其是要发挥链主企业的带领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集体产业稳健持续发展。二是抓抱团联合,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大力推行“资源抱团”“资金抱团”“联合组团”“联合人才”等模式,整合各类资源、打破村域地域界限,抱团组团发展。三是抓路径探索,促进集体增强“造血”功能。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自身资源条件、经营能力,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四是抓创新驱动,促进集体产业提质升级。集中推动科技帮扶、品牌打造、资产和管理等方面升级。五是抓资产监管利用,促进农村资产保值增值。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严格集体资产管理,规范产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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