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致力于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建设水平。
在突泉县人民法院的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突泉县人大代表充分利用自己扎根基层、长期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与承办法官将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双方细算了诉讼成本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
突泉县人民法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模式试点地区之一,自2023年10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作为调解员的人大代表已参与诉前调解案件87件,调解成功84件,调解成功率达96.5%。
突泉县现有已启动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11个,除在本院和辖区9个乡镇外,还在六户镇和丰村、宝石镇宝城村单独挂牌成立了村级“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延伸“人大代表+法院”协调联动的效能,将“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模式服务到最基层。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有17名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共参与调解案件87件,涉及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等多种案由,调解成功84件,调解成功率为96.5%,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突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丽春介绍说。
今年以来,突泉县人民法院为做好执源治理工作和源头性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探索建立了“执前督促+和解”工作机制,推动即时履行,为胜诉权益兑现“提速”。
近日,申请人王宇申请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申请人王宇来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按照突泉县人民法院实施的“执前督促+和解”工作机制,先行联络被执行人,以提醒的方式,通过法律释明及后果警示进行督促。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被执行人将欠款23万元当天履行完毕,至此本案仅用时12个工作日就执行完毕。
2024年,突泉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执前督促+和解”工作机制,此项机制是指在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前,法官通过督促的形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在法官见证下,案件双方可以自主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协商履行,达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快速兑现。
“‘执前督促+和解’机制,正是突泉法院提升业务办理质效的一项新举措,也是体现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的一次新尝试,下一步,突泉县人民法院在服务打造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将重点围绕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各项任务目标开展。主要通过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惩戒、披露,提升业务办理质效、重点案件督办等方式,积极融入县域诚信体系建设大格局。”突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田子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