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斌)》。
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斌,男,1990年1月出生。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王斌控制使用87个证券账户交易“电光科技”股票。操纵期间,王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电光科技”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操纵期间,王斌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电光科技”获利共90275100.77元。证监会认为,王斌操纵“电光科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斌违法所得90275100.77元,并处以180550201.54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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