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4日电 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开展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
根据通知部署,将强化养殖环节监督检查,以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严厉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病死畜禽被“调包”等违法行为。
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方面,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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