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三部门发布公告 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
2024-05-07 18:29:38 196820
  • 收藏
  • 管理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长征六号丙运载火箭首飞成功 下一页: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国华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