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法槌“砰”的一声响起,由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涉嫌盗窃犯罪案件,在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涉及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领导职工和所涉及到的村组干部以及人民监督员等20多名人员,通过检察院的邀请,专门列席旁听了这次现场庭审活动。
为服务保障和优化受损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商环境,结合该案暴露出的公司员工与社会人员串通共谋作案的特点、以及牡丹园所在地群众有偷盗行为等情况,该县检察院专门邀请案发地的部分乡村干群和公司员工,到场参加旁听。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查明了案件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该院公诉人发表了有理有据有节的公诉意见,并同时提出了量刑建议。对三名被告人当庭进行法治教育,希望他们积极认罪认罚,洗心革面,遵纪守法,重新做人。警示教育在场参与旁听人员,以此案作为反面教材,学法懂法守法,积极投身洛宁法治平安建设,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员工、乡村振兴路上的守法好公民。
该案将择日宣判。据悉,这是该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中的一场生动司法实践,同时,为提升出庭质效,该院采取了“庭审观摩+警示教育+人民监督员评议+员额检察官互评”的方式进行。(雷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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