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关于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2024-06-01 23:01:53 163439
  • 收藏
  • 管理

    《乡村发展网》    叶宗纯     2024年6月1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于2024年6月10日0时起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相关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

    1. 105国道与航华道交口
    2. 105国道与华兴道交口
    3. 华兴道与翔泰路交口
    4. 华兴道与航飞路交口
    5. 华兴道与翔升路交口
    6. 华兴道与翔安路交口
    7. 华兴道与空港道交口
    8. 临空大道与华兴道交口
    9. 临空大道与航润道交口
    10. 临空大道与航谊道交口
    11. 临空大道与万兴道交口
    12. 临空大道与翔宇道交口
    13. 临空大道与规划路交口(南汉村)
    14. 临空大道与穆庄大堤交口
    15. 临空大道与穆庄村交口
    16. 临空大道与僧垡头村交口
    17. 临空大道与僧垡头至安育路口
    18. 临空大道与僧垡头至池口路口(吴庄子村村口)
    19. 临空大道与南小埝大堤路口
    20. 临空大道与潘庄子村交口
    21. 临空大道与北戈奕村北侧交口(王局村路口)
    22. 临空大道与北戈奕村交口
    23. 临空大道与廊涿路交口
    24. 临空大道与鹏鲲路交口
    25. 临空大道与开源道交口
    26. 临空大道与启源道交口
    27. 临空大道与鹏程道交口
    以上路口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5月30日


    上一页:河北美术学院:石家庄市两级法院故意掩盖案件关键事实意欲何为? 下一页:国联股份玻多多、冷链多多一行应邀到访江陵县考察交流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