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2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中宣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汛期文化遗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部署在汛期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各类文化遗产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传统村落以及园林、古树名木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避免因暴雨、洪涝、损坏等对文化遗产和周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将文化遗产损失降到最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文化遗产损害的,各级相关部门要尽快开展受损文化遗产的修缮修复和挡水防淹、防洪排涝等设施改造,整体提升文化遗产抵御灾害的能力。(记者 杨湛菲、施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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