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这里是《今日关注》。小区楼道随意堆放杂物,一直是物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居民出行,更为火灾埋下隐患。随着高温酷暑天气的到来,埋下的安全隐患极有可能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伤害。近日,记者在石柱县城走访,发现有的小区楼道、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的现象尤为突出,甚至存在“生命通道”长期被占用的情况。我们一起去看看。
近日,记者对城区各物业小区、三无楼栋进行随机探访,在新开路滨河中街2-8的楼道内发现,不少包裹完好的商品沿着楼道堆放成一排,纸盒、破旧自行车等杂物随意堆放在角落。据居民介绍,这些商品是附近商户在这里堆放的,随后记者找到附近商户进行了解。
记者:这些东西是你们附近商户放的吗?
商户:这个是我们的,这个是隔壁的。
记者:那些东西是旁边的还是你的
商户:我的,你说了我们清理了就是了。
记者:以后还是尽量少在这里放。
商户:好好,我们就是那点儿,两根管子。
记者:多久能把这些清理了?
商户:这个要不了多久
记者:大概要好久?
商户:马上就可以叫三轮车拉走。
随后记者又来到民族大厦、县委家属院、米市苑小区等地探访,这里的楼道就十分干净整洁,并没有堆放杂物的现象。
记者:这种楼梯堆放杂物现象,您平时发现没有?
市民:没有,都是丢在垃圾箱里面的。
记者:您生活的那个单元楼栋,有没有堆放杂物的现象?
市民:没有、没有,我们这里还是算干净的。
在城南社区幺店子小区,该小区由安置房和自建房组成,属三无小区。记者走访发现,楼道内堆放杂物的现象较为突出,废弃机器、竹制品等杂物随意堆放在楼道内,让原本狭窄的通道变得更窄,只能容纳一人通过。据居民介绍,堆放杂物的现象以自建房居多,安置房因为有人监管,这种现象就相对少。
记者:这是您们自己的自建房吗?
市民:嗯!自建房。
记者:楼道堆放的杂物,他们会有人来说叫您们不要堆在这里不?
市民:没得人来看得。
记者:社区有没有人来做消防宣传?
市民:没有,我从来没有看到过。
记者:您们安置房楼道 社区的工作人员会来宣传让您们楼道不放东西吗?
市民:以前社区发了宣传单,也宣传过。
记者:叫您们不要在楼道堆杂物这些?
市民:嗯,是的。
同属于一个小区,为何安置房能够得到有效监管,而自建房却很少有人管理?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向城南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
记者:楼道堆杂物是您们在管吗?
万安街道城南社区工作人员:三无小区没得人管,而且自建房相当于是划地自建,自建房是自己的房子,我们没有办法管,但是安置房的楼道基本上没有什么杂物。
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和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筑物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其所在地的村(社区)民委员会应当协调、指导业主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该条例明确指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属地责任,村(社区)民委员会对建筑物未实行统一管理的有督促指导的责任。
楼道堆放杂物违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将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单位有此类行为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在此,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楼道、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及时制止占用“生命通道”的行为。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楼道堆物清理工作,切实为居民营造安全、畅通、整洁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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