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的消息,原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因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全面调查并结案,随后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阶段。近日,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决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吉平采取了逮捕措施,罪名涉及受贿罪。目前,该案件正处于深入审理和办理的进程之中。
根据公开资料,李吉平出生于1955年,辽宁大连人,中共党员(但于2024年8月被开除党籍),中央党校世界经济专业硕士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4年8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吉平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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