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30日,友邦保险发布公告,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42条,凡自应付日起六年内尚未被领取的股息,公司董事可全部予以没收,拨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通知股东,于2018年9月28日派付而未在2024年10月31日前领取的2018年中期股息每股29.20港仙将予以没收及拨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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