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业主: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谨向你们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的新春祝福!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恰逢春节返程高峰,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您家人的健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此,特向广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业主发起以下倡议:
1、所有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登记,尽量减少外出和聚会。自疫区来永清的人员,主动居家隔离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尽快到设有发热门诊的筛查定点医院就诊。
2、进入永清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3、出租房屋业主和用工单位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的报送工作。出租房屋业主应当自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流动人口的姓名和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等基本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并督促、协助其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用工单位应当督促、协助其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并自招用流动人口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招用流动人口的信息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4、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业主和用工单位尽量通过“京津走廊流动e家”微信公众号或“廊坊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中自助业务办理模块报送流动人口信息。
5、公共安全是第一大事,请大家服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村街等工作人员的防控调查和统计工作。
6、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流动,尽量不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勤洗手;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
7、疫情可防可控,请大家不要慌乱,共克时艰,不信谣、不传谣。抗击肺炎病毒,人人有责。
永清县公安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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