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副书记赵海峰对一村民向上级反映问题不满,二人产生言语冲突,就趁着夜色叫上几个人,把这一村民大门、窗户进行打砸破坏,损失1700多元,最终被行政拘留10天。
经公安机关查明,2020年8月份,陕州区张茅乡白土坡村村民刘邦项向上级反映问题,该乡副书记赵海峰与刘邦项二人产生矛盾,17日二人在电话中有言语冲突。
8月18日零时许,赵海峰带着不满情开私家车从三门峡市区到刘邦项家院外,采取用手拍、脚踢和砖砸的方式打砸刘邦项家院子大门,刘家大门左右各一个摄像头打坏,随后院内窗户也被砸坏。 经鉴定损坏物品价值为1747元。
公安机关认为赵海峰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认定违法行为为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赵海峰以故意损坏财物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赵海峰已经受到党纪处理。 由于刘邦项没有得到赵的赔偿,同时认为处理太轻,又不赔礼道歉,对此结果仍不满意,决定继续上告。
编辑: 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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