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金沟村薛庄组村民梁永等四村民实名举报该村支部书记申民引发网友关注。尤其是梁永还是截瘫残疾人,为了获取举报一手材料,不惜让人抬到现场。针对四人举报镇纪委认为不属实,而举报者认为镇纪委明显偏袒被举报者。前不久梁永坐轮椅再次找到镇纪委书记董某,“你们有多大劲就使吧。”对此说法梁永等人非常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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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梳理四人网上举报内容,大概分为四方面:
1、村集体有林地2亩却统计给张占营个人,赔偿款8.2万元本该补偿给集体,在申民操纵下却给了张占营。该地上有树木82棵补偿3130元也统计给了张占营,地和树共骗取村集体补偿款85130元。
2、梁满仓实有荒地0.4亩 ,却统计为1.7亩,多出1.3亩,多得补偿款3.9万。
3、将张青春、梁满仓、梁艳伟等3户17人早期分的栗稍林0.595亩,统计为7.14亩,多统计6.545亩,计款268345元(我们现场实地做过测量);树木325棵计款14065元。多统计的部分有集体的,有我们4家的林地,我们4家分文没有得到(有航拍地图及村民证明)
4、申民在高速公路临时占地区域(集体土地上)提前给关系好的村民户通风报信,临时应付栽树4000多颗套取国家补偿(有事实线索),统计时树苗全部死亡,仍给补偿。
针对四村民反映情况,常村镇纪委董书记这样回复:四人反映的问题缺乏依据,荒山是40年前分的,当时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没有明确每个人多少亩。而且高速占地丈量时支部书记申民不是梁永、何振方这个村民组的,在大喇叭上喊,有地的群众都上去高速占地的地方,有地的群众都去了,没去的相临的农户也相互通知了,地的四临是群众互相指的边界。支部书记只是召集群众,没有参与任何丈量土地的行为。他们自然村的土地一点都没有少,具体群众内部有没有多占集体的,因为不是分产到户的土地,没有底子,所以没法具体确定。严格地说他们的事情属于纠纷,我曾建议他们本组开会商量具体解决办法或走法律诉讼解决。
针对董书记说法梁永四人非常生气,认为董书记说法完全是应付。他们认为当时分荒山都是有边界的,后来实际栽的树就是边界标志,后来村群众除了被反映的几户外其他群众签字就是凭证,咋说没有证据?申民作为村支书虽然不是他们组的,都是他现场一手统计丈量,一手操作,怎能说没有参与?占地这么大的事情作为村支书的申民仅仅在村喇叭上通知,他们这几家有外出打工没在家的,有残疾人在医院治疗没办法及时赶到现场的,怎么不考虑?难道说谁跑得快就有补偿,慢了就没有?这样做合适吗?希望董书记还是深入实际,公开公正查清事实。
梁永说,他虽然是残疾人,不要求特别对待,在轮椅上也会坚持举报下去,直到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编后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群众有诉求,有怨气,当干部的就应该热情相待,认真处理,而不是冷嘲热讽,推诿扯皮,把问题推到法院。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如果不是有一定证据,自身利益不受损,大热的天哪个残疾人愿意坐轮椅艰难爬到山上实地测量,大动干戈?如果镇领导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能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公平公开大量走访村民;当面锣,对面鼓一一对质、解释,最后给一个客观的书面结论,举报者也会心服口服。相反,如果敷衍了事,给出的结论难免漏洞百出、授人以柄。
来源: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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