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乡村讯】为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管理,强化远洋渔业疫情防控,部署“十一”前后远洋渔业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9月26日上午,我委组织召开了远洋渔业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渔业处主要负责同志,市渔政处相关负责同志,各远洋渔业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参加了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的远洋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部署视频会,听取会议精神,明确会议要求。会议结束后,渔业处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农业农村部视频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传达了近期有关远洋渔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远洋渔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确保远洋渔船和船员安全。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区域渔业组织养护管理措施和双边渔业管理规定,积极履行国际勤勉义务。船长要作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加强值班瞭望,确保通讯设备畅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涉外疫情输入。三是强化渔船监管。围绕“渔船、企业、船员”三大主体,各部门要统筹力量,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我市远洋渔业企业管理,严厉打击越界捕捞行为,确保我市远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举报负责人:田站长(账号昵称乡村发展网);举报电话:023-72261733;举报邮箱:773987997@qq.com;
业务联系手机/微信: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公司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1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涪路兴涪公寓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