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村讯】新昌县以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者之间关系,探索“三权分置”实现形式,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助力乡村“奔”共富。一是实施调查颁证认定资格权。实施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等情况,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目前已完成247个行政村(不包含镜岭水库村)的调查,共调查197102宗,累计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89035本。二是规范流转程序盘活使用权。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流转方式,因村施策,探索形成了零散出租、整村盘活、股份合作、村集体自主盘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社会资本”等多种盘活模式,进一步激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共激活闲置宅基地(含农房)231幢,增加农户收入3984.2万元/年,增加村集体收入318.48万元/年,带动农户就业1000多人。三是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赋予财产权。创新宅基地有偿退出“一宅三换”模式,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选择“以宅换房”“以宅换钱”“以宅换票”的3种方式之一自愿有偿退出,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权益。新昌县以自然村共富生态搬迁为载体,实现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378户,其中“以宅换房”退出239户,占63.2%,“以宅换钱”退出130户,占34.4%,“以宅换票”退出9户,占2.4%,共发放搬迁补偿资金共9050.856万元,搬迁后可复垦面积约11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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