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8日,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就清盘事宜获得授出认可令。
2022年11月22日,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11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就中梁控股本金1865万美元(另加应计而未付利息)尚未偿还的2022年5月到期8.5%优先票据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一份针对该公司的清盘呈请。
如果中梁控股最终因呈请而清盘,于呈交呈请的日期后对中梁控股财产的任何处置(包括诉讼中物权),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中梁控股股东地位变化,依据香港法律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
目前中梁控股宣布,公司已根据呈请申请转让其已发行股份的认可令,高等法院于2023年2月23日授出认可令,其中包括,自呈交呈请日期起,中梁控股所有已发行股份转让(以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为限),将不因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无效,尽管呈请已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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