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资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互花米草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治理互花米草,遏制扩散态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抓紧编制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3年2月28日前抄送国家林草局。
附件: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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