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资讯】近日,水利部发布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水行政执法职责。列入目录的执法事项共179项,其中,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24项。每个事项均明确了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等三方面要素。
指导目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落实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要求的重要文件。按照全面梳理、依法编制、规范精简、务求实效的原则,主要梳理规范水利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一律不列入。同时,做好与水利部权责清单充分衔接。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督促所属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指导目录,结合地方立法、“三定”规定等情况,编制本地区本单位的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公布,实现水利行政执法领域清权、制权、晒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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