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村讯】近日,富阳区农业行政执法队联合区检察院开展涉渔无主船只销毁工作,以进一步强化富春江执法监管,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15日下午,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来到大浦闸渔政码头,将近期在富春江流域查获的12艘木质、塑料及铁质船只进行简单清理后,拖往东洲街道学校沙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6日上午10时,区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前往东洲街道学校沙村无主船只处理点,对依法公告后的12艘涉渔无主船只进行拆解销毁。现场工作人员对需要拆解的船只进行喷漆编号,利用挖掘机和人工进行拆解。整个销毁过程坚持“全拆解、不可逆、可追溯”的原则,确保查获的涉渔无主船只全部拆解销毁、规范到位,杜绝再次流入市场。本次处理的12艘无主船只均为涉渔违法船只,因无法确认船只所有人,在公示期满后决定对其进行集中处理。通过本次行动,打击震慑在富春江上非法捕捞的行为,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
下一步,富阳区将继续加大对在富春江上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水上派出所、富阳港航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为即将到来的杭州亚运会创造良好的水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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