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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等,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被罚65万元
2024-03-12 17:07:37 22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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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被罚款65万元;时任中国银行舟山定海支行副行长许俊,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舟金罚决字〔202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舟金罚决字〔20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二、许俊(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副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罚款65万元

    二、对许俊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9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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